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专项课题研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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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专项课题研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9 09:30:23

各相关单位:

为助力系列国家战略落地,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人人勇挑担、全员拼实绩”实干争先活动,市社科联决定组织开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专项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加大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研究阐释力度,推出一批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优秀课题,为高质量高水平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方向

    主要围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2017年4月1日挂牌成立以来所取得的建设成就。

1. 舟山建设大宗商品储运加工交易中心研究;

2. 舟山建设世界一流国际枢纽港研究;

3. 舟山建设东部地区重要海上开放门户研究;

4. 舟山建设现代化海洋产业基地研究;

5. 舟山建设陆海统筹先行区研究。

以上选题供参考,申报者可依据国务院《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总体方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围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主题自拟题目,鼓励开展跨学科、创新性研究。

三、申报和课题完成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9日—10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课题成果于2027年3月1日前完成上报。

四、课题立项方式

研究者可以根据选题拟定题目申报。申报结束后,市社科联根据申报课题选题、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等情况开展立项审核,择优确定立项课题并发文公布。

五、结题要求及经费补助

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应根据研究计划的进度,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组不得随意调整课题组成员,改变原定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课题最终成果应为论文或资政报告。课题研究成果完成后,市社科联开展评审并发文公布结题名单。此专项课题等同于年度规划课题,由市社科联给予相应经费补助。

六、申报程序

课题申报者填写《舟山市社会科学“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报单位审核,经审核同意后,以WORD电子版及盖章PDF电子版各1份报市社科联。有关推荐单位须填写《舟山市社会科学“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专项课题推荐单位汇总表》(见附件2),以WORD电子版及盖章PDF电子版各1份报市社科联。

联系单位及地址:市社科联综合处(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行政中心北楼14楼1407室)。

联系人:张 峰     联系电话:0580-2280860

电子邮箱:zjzsskl@163.com

 

附件:

1.舟山市社会科学“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申请表

2.舟山市社会科学“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专项课题推荐单位汇总表


通知PDF版:https://www.zsskw.cn/Uploads/Trsh/2026-09/6aa0c15411e4f.pdf

申报所需附件WORD版:https://www.zsskw.cn/Uploads/Trsh/2026-09/6aa0c20f2acfe.docx